男,汉族,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一级律师。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第九届湖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理事兼会员纪律惩戒复查委员会主任和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马峻律师执业18年以来,先后承办刑事、民事、仲裁、非诉讼、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各类案件620余件,先后担任37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累计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承办的刑事案件中,4件无罪,5件免刑,20件不起诉,41件依法判处缓刑,55件二审依法改判,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承办了一些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比如:“奔驰车撞人事件”全体受害人法律援助案,省高院市中院多名法官受贿案,湖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系列贪污受贿案,原娄底市纪委书记罗某某受贿系列案,岳阳市某上市公司财务人员挪用巨额资金案,原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系统厅级处级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原湖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程某某受贿系列案,上市公司金健米业原董事长贪腐系列案,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原岳阳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陈某某受贿案,原中石油湖南省分公司董事长朱某某受贿案,省发改系统贪腐案,长沙市监察委成立第一案(原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胡某某受贿案),湖南省政协原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正厅级)陈某某受贿案,湖南省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邓某某(副厅级)受贿案。
所获荣誉:湖南省优秀律师、省直律师事务所“十佳刑事辩护律师”、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湖南省十佳青年律师、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新时代最美法律援助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先进个人
刑事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