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炳煌律师,男,汉族,198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三级律师。汤炳煌律师现任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三级律师,九届湖南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与人才培养委员会委员。2016年起任长沙市芙蓉区政协委员,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民主监督员。2018年起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沙市芙蓉区工委主委、长沙市芙蓉区政协常委、民革长沙市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和民革长沙市监督委员会委员。2019年起任湖南省属机关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作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人才,汤炳煌同志努力钻研刑辩业务、扎实勤奋工作。从业以来,代理了百余件刑事类案件,先后担任了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区公安分局、武警长沙市支队第四中队、飞翼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承办的原湘潭市委书记、省政协副秘书长陈某某受贿案、原永州市政法委副书记陈某某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连某某向原醴陵市公安局禁毒大队长巫某某行贿案等省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中,提出准确辩护意见,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外,汤炳煌同志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和其他众多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辩护工作,办理了湖南省首例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叶某某案件、何某某非法采矿案、原长沙水泵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受贿案、文某向原长沙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某某行贿案、陈某某向原长沙市环保局局长黎某某行贿案、原湖南外贸职业学院院长屈某某受贿案等,已有多起不起诉、从宽从轻处理等成功辩护案例。汤炳煌同志在执业过程中高度重视对刑事法律和相关专业领域知识的学习、研究和积累,在省级刊物发表文章近10篇。
2020年7月被中共湖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被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湖南省优秀青年律师”;2018年被民革湖南省委评为“民革省委优秀党员”;被湖南省委统战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评为“2018年度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培训班优秀学员”。
刑事法律事务、企业破产清算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