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
男,1976年出生。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2、专业重点:
法律顾问、建筑工程房地产、劳动工伤、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
3、执业简历:
自2001年正式执业以来,主要集中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衡桂高速公司开发公司、湖南大岳高速开发公司、湖南益马高速公路开发公司、湖南龙琅高速开发公司、湖南平益高速公路开发公司、湖南衡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通盛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通泰工程有限公司、长沙环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公司、湖南聚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红博物业管理公司、湖南环路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长期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专业领域内积累了较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口碑业绩。
在为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衡桂高速公司开发公司、湖南大岳高速开发公司、湖南益马高速公路开发公司、湖南龙琅高速开发公司、湖南平益高速公路建设公司、湖南衡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等高速公路业主公司提供全程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全面参与了各项目的筹备、拆迁、招投标、施工组织、竣工验收等过程,优质高效地推进了各项目的顺利进展。特别是在湖南龙琅高速开发公司建设伊始,为龙琅高速打赢了与涟源市安平镇新桥煤矿涉案金额5000多万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项目的顺利进展扫清了障碍。该案是全省历年来高速公路涉矿案件中唯一全面胜诉、一分钱不赔的案件。
为中华司法第一拍——案值106亿元的全国首例高速公路收费权拍卖项目、潭衡西高速拍卖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成功助力湖南高速投资集团竞得该标的。为全国首创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司法拍卖、长浏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拍卖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成功助力新创建高速公路公司竞得该标的。该两首创案例,成功解决了高速公路BOT投资运营失败后的难题,目前已引起全国业界广泛关注。
在为湖南路桥十余年服务的过程中,在非诉讼方面,推动全面导入了企业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了总公司、分子公司、项目部三级标准合同体系和风险分级防控机制。为湖南路桥投资概算48亿元的福建邵武至光泽高速公路BOT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湖南路桥并购贵州新兴煤矿、柿花树煤矿、岳阳市政公司等重大资产或股权收购事项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支持或否决了相关并购决定,为企业防范了法律风险。 在诉讼方面,作为湖南路桥的诉讼代理人,处理了湖南路桥与福建省直武夷汇华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涉案金额1亿元)、与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9740万元)、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4300万元)、与中铁七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6500万元),其他涉及工伤、劳动合同、货物买卖、劳务分包等诉讼案件八十余起,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为湖南环路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公司服务的过程中,针对该公司的业务主要为内部承包合作的特点,完善设计了全程风控机制,杜绝了业内普遍存在的合作风险高企现象。
4、执业特色:
先做事、后做人。在对单位做好主业法律服务的同时,并重于从职务犯罪预防与风险规避的角度,预防和消除单位经营管理层的法律风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到目前为止,直接服务的高管,无一陷入职务犯罪的风险之中。
刑事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房产建设工程事务